政策内容:
申报对象为上一年度新引进到宿迁市中心城区“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和20条产业链上的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含境外高校毕业生)。根据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层次给予3万元-50万元不等的人才生活补贴(创业人才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纳税总额)。
补贴实施范围:
全职在宿迁市中心城区(包括市本级、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就业或创业的各类人才。
补贴标准:
1、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及其相同层次人才,可申领50万元生活补贴;
2、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其相同层次人才,可申领30万元生活补贴;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才,可申领8万元生活补贴;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才,可申领6万元生活补贴;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高级技师人才,可申领4万元生活补贴;
5、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技师人才,可申领3万元生活补贴。
6、创业人才:参照以上标准发放
申请条件:
申请人才生活补贴的各类人才应为当年度从市外新引进(不含县区间流动)。全职就业人才应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自主创业人才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3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完成注册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相关手续。
发放方式:
人才生活补贴按4:3:3比例,分三年发放,人才在宿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放一次。
申报时间:全年线上受理
服务电话:0527-84353007
注:“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和20条产业链清单:“6+3+X”制造业产业体系指的是:机电装备、绿色食品、高端纺织、光伏新能源、绿色家居、新材料六个主导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X个先导产业;20条产业链指的是:化学纤维、纺织服装、晶硅光伏、动力电池、半固态成形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激光装备、智能家电、酿造(酒)、食品加工、畜禽和水产品精深加工、高端家居、绿色建材、膜材料、有机新材料、功能玻璃材料、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生物医药、大数据+等20条产业链。(具体由工信部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