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市房产管理局进行定期审核。赁合同期满未申请续约或经审核不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住户,要求退出。 一、合同期限
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租赁资格每3年审核一次。
通过鼓励群众举报、不定期检查、入户调查、信函索证、委托第三方调查取证等方式,加强住房保障资格监管和住房使用情况巡查。强化合同管理,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取消其保障资格。
二、退出政策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租房承租人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① 采取提供虚假证明等欺骗方式取得公租房的;
② 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③ 将承租的公租房擅自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的;
④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居住的;
⑤ 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住房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的;
2、租赁合同期满未申请续约或经审核不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承租人应结清有关费用,并于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退出公租房。
暂时难以腾退的,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平均租金计收,过渡期满依法予以强制腾退。
3、原直管公房转为公租房,原住户自然转为公租房住户,满五年后,按本方案的要求进行审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