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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德阳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规定办法)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06 02:24:33
The Beginning

  入学前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经批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无需任何抵押及担保。自实施该项目以来,德阳市已累计为6.3万名贫困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5亿元,切实保证了贫困家庭学生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区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贷款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贷款额度

  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上限较以往大幅提高,本专科生及预科生贷款额度由8000元提至12000元、研究生贷款额度由12000元提至16000元。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宽限期时间为5年。宽限期内只需要还利息,不需要还本金。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受疫情影响,国家开发银行将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今年内应偿还的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今年内应偿还的贷款本金,经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一年偿还。

  贷款申报流程

  贷款申请→贷前审查→合同签订→合同回执→贷款发放

  有贷款需求的同学们只需向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供审查: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中央彩票公益金滋惠计划(原大学新生路费资助项目)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实施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困难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主要资助对象为脱贫户家庭、孤残、城乡低保学生及烈士子女等家庭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需向家庭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公示并发放。

  入学时

  1.全国所有高校都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使没有筹齐学费,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入学后

  1.进校后,学校会根据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评定困难等级,确定相应的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

  2.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帮你一边赚生活费一边提高实践能力。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6.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7. 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THE END

TAG:学生  贷款  家庭  学费  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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