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东营近亲属投靠落户材料如下:
“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本文的近亲属投靠是指由原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范围扩大至:①非本市户籍人员及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兄弟姐妹之间可投靠(被投靠人为成年)落户;②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可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可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④已婚子女可投靠父母落户。原“三投靠”落户及离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按原有关政策执行,不受非本市户籍人员及我市农业转移人口限制。
1、双方《居民户口簿》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投靠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和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
5、同意落户的声明书(除夫妻投靠、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外)。夫妻一方所有权(或使用权)可视为夫妻双方共有,双方近亲属均可申请迁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