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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收养新生儿入户手续(收养儿童上户口)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05 12:15:04
The Beginning

  办理条件:福利院收养的弃婴或公民办理收养证后收养的儿童。

  办理材料:

  个人收养申请落户的:

  ⑴申请人本人收养申请书;

  ⑵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交验原件;

  ⑷办理《收养证》时提交民政部门的材料的复印件。

  福利院申请弃婴落户的:

  (1) 单位落户申请;

  (2)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孤儿、“三无“对象审批表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收到申请后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对合格的予以办理;对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流程图: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全市13个县市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THE END

TAG:复印件  派出所  民政部门  明理  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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