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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婚姻公证办理所需材料(结婚公证所需材料)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05 07:34:54
The Beginning

  申报材料

  1.办理未婚公证应提交:

  ⑴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其中已出境未注销户口的,还要提交护照;已出境并注销户口的,应提交护照、原户籍所在地及最后离境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⑵所在工作单位或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有关婚姻状况证明;

  2.办理结婚公证应提交:

  ⑴男女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⑵所在工作单位或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有关婚姻状况证明;一方为港、澳、台同胞或外国公民的须提交通行证、回乡证或外国照;    ⑶男女双方合影或单人照片;

  3.办理离婚公证应提交:

  ⑴申请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⑵所在工作单位或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有关婚姻状况证明;

  ⑶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离婚证书;

  4.办理未再婚公证应提交:

  ⑴办理离婚未再婚的,应提交第1项和第3项所列的各项材料;

  ⑵办理丧偶未再婚的,应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第1项所列各项材料;

  5.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6.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证件、证明材料。

THE END

TAG:应提交  居民身份证  户口本  婚姻状况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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