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
一、什么人需要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认为自己的权益被侵害,需要对相关可能会灭失的证据进行事先固定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公证。若申请保全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公证机构不予受理。
二、证据保全公证常见类型:
1、对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保全;
2、对书证、证人证言、送达行为等进行保全;
3、对电话录音、手机录音录像等进行保全;
4、对网页、微博、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进行保全;
5、对知识产权侵权事实进行保全。
三、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所需材料(需准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的应提供,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或社团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或机关法人的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与所保全证据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证明(如网页或微信聊天记录证据保全,以手机号码绑定相关账户的,需在手机营业中心出具详单,内容包括手机号码、机主姓名、身份证号码)。
(3)办理公证所涉及的财产或权利的相关凭证(如房屋类:需提供产权证书;知识产权类:需提供权利登记证书)。
四、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注意事项
1、证据保全公证是对日后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固定,并对现场情况录音录像。但公证不对提取的证据进行文字专业描述,故涉及专业技术鉴定或评估的,需向专业鉴定或评估机构申请。且涉及第三人有关情况,公证机构也无法确认其相关资质或情况,无法做出证明。
2、申办证据保全公证,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到公证处提交材料并受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