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条件: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纳税人发生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涉税信息事项变更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变更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
办理材料:
(一)《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一式二份);
(二)纳税人信息变更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期限:即办
联系电话:12366
办理流程:纳税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受理
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出口退税的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的,涉及《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二)该事项属于“全市通办”项目。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