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享受怎样的报销待遇呢?
主要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住院(含生育)、大病保险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
2023年普通门诊年度最高能报销400元。主要是在:
●缴费地村卫生室就医单次门诊支付比例为80%,限额30元;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单次门诊报销比例为60%,限额50元。
“两病”门诊用药待遇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年度最高能报销200元、300元。
●参保人员经确诊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可同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
●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5%。
门诊特殊慢性病
一类慢性病:
糖尿病(1型、2型)、高血压(2级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肾功能衰竭、克汀病、结核病(活动性肺结核、耐多药结核)、包虫病、布鲁氏杆菌病。
●报销政策:门诊就医报销60%,年度限额为2000元。其中认定为活动性肺结核、耐多药结核病在指定医院门诊费用给予全额报销。
二类慢性病: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病、白血病、血友病、肾功能衰竭透析(打包付费)。
●报销政策:执行住院报销待遇,一年收一次800元的起付线。
住院待遇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90%;
●其他一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报销65%。
●转往自治州外、自治区内定点医院报销50%;
●转疆外定点医院报销45%。
●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不符合急诊条件赴外住院的,报销比例在原保险比例的基础上再降低30%。
大病保险待遇
●普通人累计自付超过1.37万元的部分,0至5万元报销60%,5至10万元报销65%,10万元以上报销70%,不设封顶线;
●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低保对象个人自付超过6850元进入大病报销,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