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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盈江县城市低保办理程序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31 14:39:42
The Beginning

  1、办理对象及范围:

  持有盈江县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家庭收入计算,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盈江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78元)。

  2、提供材料: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3)就学证明、残疾证明或患病证明(由相应部门出具)

  (4)在外务工人员的收入证明

  注:意提供不出收入证明,则按本村劳动力上年度人均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3、办理程序:

  (1)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填写《城市低保待遇申请表》。

  (2)位设立社区居委会的地方,户主本人可直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履行调查核实和上报程序。

  (3)远离城镇居住在大中型企业的职工,由户住本人通过所在企业工会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填写《城市低保待遇申请表》。

  3、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5、办理部门名称:

  户口所在地民政办

THE END

TAG:申请表  盈江县  户籍  收入  城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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