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需要进行资格审核的人员
1.首次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少年儿童不用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非本县户籍的少儿还须提供其与在杭州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
2.18周岁以上的本县户籍学生及年满6周岁在本县中小学校就读的非本县户籍学生,需重新申请办理少儿医保参(续)保手续,提供学校的学籍证明。
3.非本县户籍少儿因父母原关联一方职工医保已停保、学籍信息无法共享获取等原因需重新做参保资格审核的人员,须提供其与在杭州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新关联一方的关系证明、在本县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籍证明。
4.符合免缴条件的人员,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外,还应按规定提供相关免缴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若以上证件信息可以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到的,参保人员在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不需要再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
(二)资格审核地址
桐庐县内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县内农村商业银行医银合作网点;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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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