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内江医保政策中的“二次报销”含义解释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单次或多次住院累计合规医疗费用(合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住院起付金额-自费项目金额-统筹基金支付额)达7500元以上的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俗称二次报销),大病医疗保险实行超额累计分段报销,不封顶。按医保政策报销后,剩余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参保档次对应报销。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不设封顶线。
例1:一档参保人员王某在某三甲医院的住院医疗总费用为420000元,自负费用为30000元,起付金为1000元,统筹基金报销200000元。大病保险报销计算如下:
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420000(住院医疗总费用)-30000(自负费用)-1000(起付金)-200000(统筹基金报销)=189000元
大病保险报销费用:(189000-60000)×90%+(60000-30000)×80%+(30000-7500)×70%=155850元
例2:二档参保人员张某在某三甲医院的住院医疗总费用为60000元,自负费用为2000元,起付金为1000元,统筹基金报销33600元。大病保险报销计算如下:
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60000(住院医疗总费用)-2000(自负费用)-1000(起付金)-33600(统筹基金报销)=23400元
大病保险报销费用:(23400-7500)×50%=7950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