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列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一)2年内通过出售、赠与、离婚析产等方式转让过房产的(截至申请之日);
(二)2年内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截至申请之日);
(三)两代以内直系亲属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4㎡以上的;
(四)租住国有公房的;
(五)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
(六)拥有营业用房、办公用房、生产用房的;
(七)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拓展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