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薄,原件;
3、居住证或单位证明,打印在A4规格纸上,户籍不在泸州市的人员需提供该项资料。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实行一人一证,并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证件,可与持证人偕行,但不得超过二人。
三、办理地点:
1、江阳区
联系电话:0830-3123962
办公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
2、龙马潭区
联系电话:0830-2510893
办公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龙马潭区云台路一段68号)17区自贸区行政审批局二楼206室
3、纳溪区
联系电话:0830-4281071
办公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4、泸县
联系电话:0830-8170198
办公地址:泸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5、合江县
联系电话:0830-5253879
办公地址:合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6、叙永县
联系电话:0830-6235626
办公地址:叙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7、古蔺县
联系电话:0830-7296120
办公地址:古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四、办理费用:免费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县级公安机关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
六、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七、办理结果
符合申请条件的,制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纸质),当场领取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电话咨询:0830-311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