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自贡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申请生育补助金,可通过窗口办理、网上办理两种方式。
一、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二、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四川省-自贡市-自贡高新区-丹桂街道-汇东路426号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二)网上办理:
1.互联网受理
2.互联网办理
3.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三、受理条件:
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性失业人员
四、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身份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生育服务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社会保障卡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住院发票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