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人才落户办理条件
凡大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被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可在人才中心集体户、就业地单位集体户或亲属朋友的家庭户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注
1、被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人员,由分县局审批。
2、与民办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落户的,由市局审批。
投资落户办理条件
凡在我市城区投资、兴办各类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凭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纳税凭证或政府免税相关证明,投资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经市局审批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取消投资金额的限制。
办理地点
本溪市各户籍派出所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