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特困居民基本医疗问题的重要保障。 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民政局坚持以人为本,为百姓解困的宗旨,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实现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的管理模式,为方便城乡特困居民就医提供了有利条件。
为了使大家能够享受便捷优质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我们把城乡医疗救助有关内容详细介绍给您:
一是什么样的人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以及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保边缘对象均可享受(此部分人以下简称医疗救助对象)。
二是医疗救助待遇有哪些?
1、享受参合参保零缴费。由民政部门承担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费用。
2、享受门诊、住院两种救助待遇。医疗救助对象在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待遇的同时还将享受门诊、住院“一站式”结算的医疗救助待遇。
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就医,门诊、住院按50%、60%或100%不等的比例救助,享受每人每年最高100元和2500元(低保边缘对象为2000元)的救助待遇。
事例1:一名农村低保对象在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100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补偿3000元,则医疗救助2500元,即:(10000-3000)×50%。
事例2:一名城市低保对象在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800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已补偿4000元,则医疗救助2400元,即:(8000-4000)×60%。
三是就医时需要带哪些证件?
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就医时需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辽阳市城镇居民低保户保障证》、《辽阳市城镇居民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五保供养证》。
四是不予以救助的情况有哪些?
1、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特困居民;
2、未经批准擅自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以结算的医药费用及诊疗项目;
4、跨年度医疗费用及辽阳市政府第112号令、113号令中规定的不予以结算的其他项目。
五是如何办理转院手续?
若医疗救助对象发生急、重病,为抢救生命可就近就医,入院后7个工作日内到市第二人民医院低保办公室 补办转院手续,同时到市医疗救助办公室办理微机备案。
六是定点医院有哪些呢?
1、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1医院(城乡定点)
2、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城乡定点)
3、辽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城乡定点)
4、辽阳市第八人民医院(城乡定点)
5、辽阳市传染病医院
6、辽阳市结核病医院(城乡定点)
7、辽阳市眼科医院(城乡定点)
8、辽阳市糖尿病医院(城乡定点)
9、辽阳造纸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城乡定点)
10、辽阳市白塔区医院(城乡定点)
11、辽阳市文圣中心医院(城乡定点)
12、辽阳市太子河区医院(城乡定点)
13、弓长岭中心医院(城乡定点)
14、辽阳县中心医院(城乡定点)
15、辽阳县中医院(城乡定点)
16、辽阳县血栓病医院(城乡定点)
17、灯塔市中心医院(城乡定点)
18、文圣区东京陵乡卫生院(城乡定点)
19、文圣区小屯镇中心卫生院
20、文圣区罗大台卫生院
21、太子河区王家镇卫生院
22、太子河区沙岭镇卫生院
23、辽阳县中医整骨医院
24、辽阳县刘二堡中心卫生院
25、辽阳县小北河镇中心卫生院
26、辽阳县黄泥洼镇中心卫生院
27、辽阳县八会中心卫生院
28、辽阳县唐马寨镇卫生院
29、辽阳县柳壕镇卫生院
30、辽阳县穆家镇卫生院
31、辽阳县寒岭镇卫生院
32、辽阳县下达河乡医院
33、辽阳县隆昌镇卫生院
34、辽阳县甜水地区医院水泉分院
35、灯塔市第三人民医院
36、灯塔市第二人民医院
37、灯塔市沈旦堡卫生院
38、灯塔市西大窑镇卫生院
以上未有标识的均为农村医疗救助定点医院。
如果您想更详细地了解政策,请拨打医疗救助咨询服务电话2165181咨询,或者到所在县(市)区医疗救助办公室询问。
城乡医疗救助是造福于民的一件好事,希望您和您的家人多多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在定点医院就医,及时享受到医疗救助的待遇,为减轻全家就医负担再添一份保障!
此致,衷心祝愿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