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证扣分什么时候能够清零?
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2、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2个月)扣分不满12分的,只要把罚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样进行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车管计算机系统便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全部清零。
3、驾驶证扣分查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4、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扣分达12分的,则要到发证车管所或违法地车管所通过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可消除满分记录并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二、驾驶证违章扣分查询
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次记3分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记2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