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布房源信息。
2、有购房意向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制定地点登记。
3、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登记家庭按照优先供应条件和困难程序排序并将入围家庭名单通过媒体公布。
4、向公示无异议家庭发放《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入围摇号通知》
5、收到《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入围摇号通知》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将通知回执交回,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
6、申请家庭、到制定地点按顺序选房,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
7、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未被摇中的号码家庭可以直接参加下一次的摇号。摇中放弃的家庭,可参加下次摇号。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超过两次需要重新申请。
8、摇中的申请人领取《限价商品住房选房排序通知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