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报备案后财政部门会向企业预支50%的补贴资金
申报备案:
拟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需填写《辽宁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申报书》,并报送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部门审核备案。市就业人才部门负责中省直驻丹企业和市直企业单位申报材料受理。
财政部门拨款:
企业培训计划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部门审核备案后列入目录清单网上公示,财政部门按规定向企业预支50%的补贴资金。
补贴标准
学徒期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之一的按每人每年4000元执行。(《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19]10号)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