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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来往鞍山通行证签发指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6 19:17:13
The Beginning

  一、设定依据

  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

  1、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

  2、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

  二、申请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2、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

  三、注意事项

  申请来大陆的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被认为有犯罪行为的;

  2、被认为来大陆后可能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等活动的;

  3、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四)精神疾病或者严重传染病患者。治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可以批准入境的除外。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明山街12号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12号出入境窗口

  电话咨询:0412-5556415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中午提供延时服务,法定假日除外)

THE END

TAG:台湾地区  大陆  鞍山市  台湾  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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