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根据职业培训种类分类确定,每个种类补贴标准不同。
一、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按培训时间和培训效果确定补贴标准。
培训时间:
1、培训时间不少于80课时,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
2、培训时间不少于120课时,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3、培训时间不少于160课时,补贴标准为每人1200元;
4、培训时间不少于200课时,补贴标准为每人1400元;
5、培训时间不少于240课时,补贴标准为每人1600元。
培训效果:
1、七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且本期参加培训人员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二、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时间不少于150课时,补贴标准分为两种:
1、若培训对象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200元给予补贴;
2、若培训对象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且在6个月内成功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000元给予补贴。
3、参加涉农专业创业培训的农业人员,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且在6个月内开办一定规模种养殖业的,由村委会出具开办种养殖业证明,可视同成功创业,按每人每期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该项补贴仅针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根据培训期限分类确定补贴标准,若培训对象为农村学员或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的,再给予其生活费补贴。
1、培训时间为一学期720课时左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500元;
2、培训时间为一学年1440个课时左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
3、培训时间为一学期的,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000元;
4、培训时间为一学年的,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四、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培训补贴
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该项补贴,该类培训应以短期培训为主。
1、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徒制培训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
2、技师培训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此项补贴不得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的培训补贴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