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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申报通知
北京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申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特别扶助金:
1.本人具有嘉州水郡北区户籍;
2.女方49周岁摸底(2023年摸底1974年出生的);女方50周岁,2023年进入1973年出生)男方进入时间随女方;
3.合法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或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子女,现存活一个;
4.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现存活独生子女为三级以上残疾,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申请对象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1.本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历次《离婚证》或其他婚姻状况证明;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子女状况证明:现已退休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7.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名下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其他材料根据村居委会要求提供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
申请地点:云湾家园家园社区居委会
咨询电话:8033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