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聊城产假天数规定如下:
回答:按照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省政府第322号)规定(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合法生育的夫妻,女职工可享受产假98+60=158天,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享受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用人单位可以给予1至2周的适应时间。
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按照国家有关病假的规定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