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威海防暑降温费标准
威海市继续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64号)文件执行,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费用用人单位应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岗职工发放,不得以实物代替。
》》》哪些人能领到“防暑降温费”?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所需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虽然高温作业与非高温作业的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有所不同,但非高温作业人员,比如从事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应当依法发放防暑降温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