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泰山区人才公寓怎么申购?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9:00—2022年6月30日17:00
申报人员可登录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人才公寓申报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在申报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一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上传如下材料扫描件(每个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要求pdf格式,大小500kb以下):
1.《泰山区人才公寓申报表》(信息填写完整后,通过申报平台打印),经本人承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再扫描上传。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家庭户口簿(含索引页、户主页、本人页,下同);申请人(夫妻双方)父母户口簿;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未婚的,无需提供)。
3.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书。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入选区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证明。其中,申请人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必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申报时要提供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地职称需按规定经过确认或转许。
5.申请人夫妻双方或一方是泰山区户籍人员的,提供由所在街道(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出具的未享受过泰山区拆迁安置政策证明(格式参照附件2)。
申报同时,视为申请人家庭及父母均同意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缴纳社保情况、本人家庭及夫妻双方父母住房(包括期房)状况、本人家庭享受政府各类住房补助和保障性住房政策情况等信息。
(二)资格审核及结果查询
审核时间:2022年6月21日10:00—2022年7月8日17:00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结果,并对资格审核结果负责。审核人员根据申报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反馈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申报人员补充。建议申报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申报人员可在6月24日9:00至7月8日17:00前登录申报平台,查询审核结果。申报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7月8日17:00前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购房对象。
(三)确定购房对象和选房顺序
拟购房对象数量不超过供应房源时,拟购房对象全部确定为购房对象,并按照优先申购原则通过抽签形式确定选房次序。当拟购房对象数量超过供应房源时,按优先申购原则和同类人员抽签的方式确定购房对象。确定为购房对象的人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房管中心向其发放《人才公寓出售批复单》。若购房对象在规定的认购时间内放弃购房资格,空缺的购房名额可按抽签顺序递补。
(四)选房付款
购房对象凭《人才公寓出售批复单》等有关材料与泰安市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嘉华地产,下同)办理选房、购房等相关手续(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相关通知,逾期不办理选房视作放弃本次购房资格);购房付款手续需在选房后1个月内完成,否则视作放弃本次购房资格。人才公寓不动产登记证书、购房合同及发票中应注明“人才公寓,5年内不得交易,5—10年交易需审批”字样,房屋交易相关税费按规定承担。
获得购房资格的人才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购房的,两年内不再受理人才公寓申请;累计两次放弃选房、购房的,今后不再受理其人才公寓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