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庄坞镇2022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2年4月30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城乡低收入妇女。
病种病情程度
救助对象为经过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浸润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低收入妇女。
只救助乳腺癌和宫颈癌,其它癌症(如卵巢癌、子宫内膜癌等)不符合救助条件,不予救助。
乳腺癌
只救助浸润性乳腺癌,需要在病情证明材料上有“浸润性”三个字。
宫颈癌
全国妇联规定:救助宫颈癌浸润IIb及以上。
宫颈癌一共分为:0期(原位癌)、Ia期、Ib期、Ⅱa期、Ⅱb期、Ⅲa期、Ⅲb期、Ⅳa、Ⅳb九个档次,前四个档次不符合条件,从Ⅱb开始后面五个档次符合条件。
二、申报流程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个人申报表(附件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村级妇联负责收集整理申报人员个人申报表(附件1)、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人数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上报镇妇联
附件1
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 ||||||||||||
申请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年龄 | 民族 | |||||||||
户籍所在地 | 家庭住址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家庭情况 | 家庭年总收入(元) | 年人均纯收入(元) | 家庭 人口数 |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从事职业 | |||||||||
申请救助对象类别 | □低保对象 □特困人员 □易返贫致贫人口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较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 严重困难人口 | |||||||||||
申报救助 病种 | □宫颈癌 □乳腺癌 | 患病程度 | ||||||||||
申请原因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郑重声明,之前未领取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本次申报提交的证明材料都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信息。如发现存在虚报冒领行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村(居)委会意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申请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带上它们去登记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
2、病历复印件
3、诊断证明(有医生签字)
4、住院发票
5、低收入证明(脱贫享受政策户乡镇扶贫办出证明,低保户、临时救助户乡镇民政办出证明)
6、个人手写低收入证明(签字并按手印)
7、村级低收入证明(盖村章)
8、乡镇低收入证明(盖乡镇章)
温馨提示:
1、已获得“两癌”救助的妇女不予重复申报。
2、往年录入系统、从未救助过、仍然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可以重新申报救助。
3、不符合申报标准的患病人员不予登记。经全国妇联最终审核通过的对象将获得一万元救助金,未审核通过的不予救助。
4、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5月9日。
依据来源:速度庄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