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沂水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
一、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24号)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39号)
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二、渠道一在线办理
交管12123”变更联系方式流程
打开“交管12123”APP ,点击【更多】,选择需要办理的【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或【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
以【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为例,阅读业务须知,修改现有手机号码,并保存。
三、渠道二窗口办理
个人办理变更驾驶证/机动车联系方式的,可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前往车管窗口办理,目前车管所及各交警大队、派出所综窗均可办理。
单位办理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的,需携带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来车管所办理。
依据来源:沂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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