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条件
1.本市居民因居民户口簿遗失或损毁需要办理补领的。
所需材料
1.户主的居民身份证
2.补领书面申请
步骤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2.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户主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注意
1.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