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外国人居留证件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外国人入境后,因非外交、公务事由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可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的签发、延期、换发和补发。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门人才、投资者或者出于人道等原因确需由停留变更为居留的外国人,可以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二、办理材料
2*近期免冠照片
3*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4身体健康证明
5工作许可证明
6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7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投资者等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
8就读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
9就读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
10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1就读学校和实习单位出具的同意勤工助学或者校外实习的函件
12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的函件
13记者证
14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
15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函件
16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17申请人的出生证明
18境外定居证明
19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
20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
21受托人户口簿或居住证
22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23被探望人出具的说明亲属关系的函件
24被探望人居留证件
25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
26亲属关系证明
27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明或者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
28本人名下的经济来源证明
29住院证明或者接受医疗服务证明
30护照报失证明或者照会或者被损毁证件
31新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注:带*为必需材料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1、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下午:15:00-18:00)
2、办理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区1-3号出入境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3、交通指引
乘坐公交车1路、101路、微4路至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站。
四、收费标准
1年内居留许可 400元
2年内居留许可800元
3年内居留许可800元
4年内居留许可1000元
5年内居留许可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