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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郴州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的房子)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2 18:28:46
The Beginning

  郴州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承租人拒不改正的,应取消其保障资格并责令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取消其5年内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逾期不退回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THE END

TAG:住房  承租人  主管部门  县市  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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