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让人民政府指示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到经办机构提供不可抗力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补发申请后,可以恢复领取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且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