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常德外籍儿童寄养签证申请
一、申请对象
外籍华人,华侨在常寄养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二、申请机构
外国人应当向停留居留地的地级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或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签证证件。
三、申请材料
申请时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证件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3)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在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拍摄);
(4)《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5)寄养儿童的出生证明
(6)寄养儿童外籍父母护照复印件,以及中籍父母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证明的复印件
(7)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
(8)寄养儿童父母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须注明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护被寄养者按期离境等内容,并注明具体寄养时限)。
注:家庭关系证明如系境外机构出具,外文证明材料需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外国主管机构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