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参加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享受待遇期的人员。
二、办理程序:
1、申报:(每年三月底以前)单位将申请特殊慢性病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申请病种列表汇总,并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后申报到市社保局医务管理科。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到市社保局医务管理科申报。
2、填写鉴定表:(4月上旬)单位经办人员或申请人在“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疾病鉴定表”,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若属单位职工需单位确认盖章。
3、通知鉴定时间和地点:(4月中旬)市社保局医务管理科根据申报信息电话通知各申报单位或申请人员鉴定地点和具体时间。
4、参加鉴定:(4月下旬)申请本人在通知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鉴定。
三、申报资料:
1、 持填写完整的“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疾病鉴定表”,
2、社会保险卡,两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出院记录(小结)和诊断证明等住院资料。
四、承诺时间:
6月中旬对符合办理“特殊慢性疾病证”人员名单通知到单位或个人,来市社保局医务管理科领取。
五、收费标准:
社保不收费。鉴定机构根据检查项目按物价标准收费。
六、联系电话:0722-3232089
注:特殊慢性疾病病种:⑴脑血管意外后遗症、⑵高血压病、⑶冠心病、⑷糖尿病、⑸慢性肾功能不全、⑹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⑺晚期肝硬化、⑻帕金森氏病、⑼重症肌无力、⑽系统红斑狼疮、⑾精神分裂症、⑿癫痫、⒀器质性心脏病(心衰Ⅱ度以上)、⒁慢性阻塞性肺病(重度)、⒂再生障碍性贫血、(16)类风湿关节炎(包括强直性脊柱炎)、(17)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的抗病毒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