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诸葛英才公寓”怎么申请
一、申请条件
全职引进到南阳市工作,且在南阳市城区没有自住房的下列人才,可申请入住诸葛英才公寓:
1、两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国内外顶尖人才,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等国家级人才,中原学者、中原领军人才、“中原百人计划”等省级优秀人才。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和在我市九大专项重点支撑企业、重点工业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定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南阳市“诸葛英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2、诸葛英才卡或人才认证相关证明材料。
3、身份证件。
4、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申请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市住建委提出入住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审核。
市住建委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就申请人在南阳城区内有无房产、有无享受安家费等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审核不合格的,及时反馈到个人,并说明理由。
3、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与申请人签订《南阳市诸葛英才公寓租赁合同》,给予办理入住手续,交验房屋,清点房内设施,验抄水电表,并填写《诸葛英才公寓房屋交验表》。
申请人按房屋建筑面积40元/平米的标准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租赁合同终止或承租人在退出诸葛英才公寓时,如无违约责任的,凭收款收据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从保证金中抵扣相关费用。
四、租赁标准
诸葛英才公寓,分为I、Ⅱ两类户型,其中I类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Ⅱ类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诸葛英才公寓租赁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承租诸葛英才公寓的面积和租金等标准,原则上按以下标准确定∶
1、属于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人才或省级优秀人才的,可申请入住I类户型,个人免交租金;在我市工作满十年,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贡献突出的,无偿获赠免租住房。
2、其他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可申请入住Ⅱ类户型,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前2年免交租金,后1年租金按同区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交纳。
租赁期间产生的租金、押金、水、电、燃气、物业及其它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时缴纳,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市诸葛英才公寓的维护管理、物业费补助等。
诸葛英才公寓的房源筹集、审批、分配、管理等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住建委组织实施。
本办法由市住建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