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政策(6类)
1.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在校大中专学生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可以免费参加四类创业培训(创业意识培训、创业实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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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次性开业补贴。
补贴标准:对大中专学生及毕业五年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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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业运营补贴。
补贴标准:对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大中专学生及毕业五年内人员,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4.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
补贴标准:对评选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给予2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项目补助。对评选为市、县级优秀项目的,补助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共同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个人(包括合伙或组织创业)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大学生创业者申请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大学生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组织创业)人数及经营规模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按省政府文件规定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符合贷款条件且信用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创业项目,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可以免除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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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贷款期限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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