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相关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样表下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样表下载)
4.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证明
三、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四、办理流程
1.收件 2.受理 3.审核 4.决定 5.送达
五、办理地点
平顶山市新城区区(县)湖滨路街道5楼A43室(窗口);平顶山市新城区(县)湖滨路街道 清风路与兴平路交叉口西北角行政审批大厅5楼A43号窗口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
1.固话咨询:0375-4976676
2.网上咨询地址:点击进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