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中省属驻唐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激发各类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唐山市青年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现就2022年度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面向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驻唐各单位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含管理、高技能人才)中选拔。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纳入选拔范围;获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管理期内的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省管(市管)优秀专家、“市长特别奖”、“唐山工匠”等称号的人才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选拔名额
今年选拔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100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和中省属驻唐单位要严格按照预分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申报。未分配名额的市直部门和中省属驻唐单位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唐山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术等级,具有特殊技能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条件
近五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者:
(1)在科学研究领域中,取得具有较高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具有独到见解,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一项以上;或市厅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一项以上;或是在省内同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学术造诣深,出版的专著在省内、国内有重要影响,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学术刊物收录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项目引进推广等工作中,在关键性技术问题上取得较大突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技术创新、应用、引进、推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科研工作业绩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业务能手或技术骨干;或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两项(第1名)以上,其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
(3)在教育教学等工作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基础教育事业做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科研工作业绩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一线骨干教师。
(4)长期在医药卫生防疫一线,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医疗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较好地发挥了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作用,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省内同行公认的医疗、卫生专家,科研工作业绩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一线医务、医技人员。
(5)在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起关键作用,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承担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两项以上(前2名);或在引进消化、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和在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在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经市场检验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6)在文学艺术创作、表演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注重反映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奖排名前3名,或国家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展赛一等奖排名前3名。
(7)在体育工作中,直接执训的运动员获国际重大体育比赛前 5名、全运会或全国性单项锦标赛前 3名、省级体育赛事获得冠军,为我市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主要教练员。
(8)专业技能水平高,在生产工作岗位中具有高超技艺并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工匠型人才,并获得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一等奖,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
(9)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能运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市场检验对推动技术创新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贡献突出,所管理的单位或部门连续三年以上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个人或所在单位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管理人才。
(10)在其他专业领域或专业技术岗位有特殊才能,做出突出贡献,为业内公认,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者。
以上条件中,每项成果限报项目的主研人或主要承担者一人,不能多人重复使用;同一科研项目或成果分别获得不同等级奖励的,以最高奖励等级为准。在国外的获奖项目,在国内未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评审时只作参考。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度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2022年度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二)单位初审。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材料认真核实,签字盖章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按隶属关系(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按属地管理列报)逐级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中省属驻唐单位进行初审。
(三)推荐上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中省属驻唐单位按照预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召开会议研究,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形成综合推荐报告,连同申报人员的相关资料和单位公示情况呈报到市人社局。
(四)评审答辩。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答辩。评审结果通过人社局官网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即确定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人选。
五、申报推荐材料
(一)推荐报告。包括:部署申报、组织考察、审核研究、人选推荐意见情况,并附每位推荐人选的主要工作业绩、行业代表性贡献及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二)登记表。《2022年度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份,正反页打印附电子版。
(三)一览表。《2022年度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A3纸打印附电子版。
(四)汇总表。《2022年度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份,附电子版。
(五)支撑材料。单独胶印装订一份(一律使用白色封皮),附PDF电子版。每份材料包括:
(1)证明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
(3)个人获奖、荣誉称号、行业组织任(兼)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以及行业标准、专利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SCI、EI等收录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其它有关重要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按时间先后顺序逐项填写,县级(含)以下科研成果奖项、荣誉称号等不填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上述五类纸质申报材料、有关电子版,同时携带所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
五、人选待遇
(一)被确定的凤凰青年英才人选,授予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称号,列入市级人才培养对象,管理期四年,管理期内由市人才发展资金每人每年发放工作津贴3600元,对其承担的科研项目择优进行资助。
(二)培养期内特别优秀者,在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优秀中青年专家出国培训和人才培养工程项目资助时优先推荐。管理期内凤凰青年英才可申领“凤凰英才卡”,对配偶随迁、子女就学、健康体检等给予优先照顾。
(三)在管理期内,获得国家、省更高层次荣誉称号的,按照高一层次的标准享受工作津贴,不重复享受。培养期满,未进入高一层次人选的,不再享受凤凰青年英才相关待遇和工作津贴。
六、有关要求
(一)凤凰青年英才培养是我市加强青年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做到政策传达全覆盖。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确保把最优秀、最有培养前途的人才选拔推荐上来。
(二)被推荐人选要以近五年来(2017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各部门要对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申报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三)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的卫生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推荐;长期工作在县以下基层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省部属驻唐各有关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附电子版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704室)。
联 系 人:马宏嘉
联系电话:2802781 13832855328
邮 箱:xmg0822@163.com
网络查询及表格下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公示栏(https://rsj.tangshan.gov.cn)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