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如下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从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就一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一、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
(一)子女教育
扣除范围:3岁-博士(学龄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扣除方式:选择父母一方扣除或父母双方各扣50%,扣除方式确定后,一年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起止时间:
1、学前教育:子女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二)继续教育
扣除范围及标准:
1、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年度扣除3600元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年度扣除3600元
3、学历继续教育:在学历继续教育期间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
注意:职业资格证书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扣除方式:
1、由纳税人自己扣除
2、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选择按子女教育扣除,为1000元/月,选择按继续教育扣除,为400元/月
扣除起止时间: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三)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范围: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扣除标准:每年12000元(1000元/月)
扣除方式:
1、单独或者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2、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扣除起止时间: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四)住房租金
扣除范围: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扣除方式:
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在主要工作地没有住房: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扣除起止时间: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一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五)赡养老人
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标准:
(1)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2)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扣除方式: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等方式,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六)大病医疗
扣除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扣除起止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二、4种需要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情况
1、想修改2022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有老人在2021年去世,2022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2年由另一方申报
4、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