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6月6日发布关于落实市政府《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政策措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审核认定后,对该笔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延期还款申请条件:
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其家庭月收入偿还公积金贷款之后不足1000元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延期还款申请。
申请延期还款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延期还款申请表
3.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一年以上的工资收入银行明细
4.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注:延期还款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到期前须还清所欠贷款本息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