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出入境证件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办理时间:2019年4月1日起
办理材料:与户籍地一致
一、受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业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可以申请办理普通护照;
禁止性要求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件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制证相片
3.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登记(发照)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的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 (2).材料不齐全,出具《补正告知书》;(3).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审批;对符合签发规范的,转制证签发;对不符合签发规范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制证签发。
四、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普通护照120元/证。
五、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嘉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越秀南路277号)一楼5、6、7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六:夏季: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73-82719100
具体地址: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4楼26—29号公安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73-8271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