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年9月30日前淘汰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可享受100元/辆的财政补贴,2022年10月以后不再给予补贴。财政补贴将在车管所审核并注销车牌后,以现金形式通过银行发放。
除财政补贴外,根据淘汰旧车的车辆类型、电池类型及容量不同,车主还可对应获取旧车及电池回收款项。回收价格如下,仅供参考。
请您主动配合做好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尽早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非标电动自行车到所在乡镇临时回收代办点(详见下文)办理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购置新电动自行车时,请购买已赋“浙品码”的车辆及蓄电池;上牌需上“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确保文明行车;禁止擅自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养成规范充停习惯,避免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
(一)鼓励提前淘汰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二)鼓励提前淘汰范围:已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备案,悬挂号牌为“TS+数字”的绿色温州防盗登记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