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衔接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温州市本级的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
适用对象:个人
二、审批依据
(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衔接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9号); (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浙人社发〔2014〕93号)。
三、主管部门名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或牵头(科)室名称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五、申请条件
符合政策规定需要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的参保人员。
六、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出具单位 |
《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衔接申请表》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窗口办理仍需提供) | 公安部门、人力社保部门 |
七、申请接收
办公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3楼医保社保专区;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二楼;
八、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市社保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送达方式;
(二)市社保中心收到材料后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
(三)市社保中心做出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衔接的决定,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核定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
十、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无需送达
十一、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12345,0577-88866656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8892692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三、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7-12345,0577-88866656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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