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浙江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有什么联系吗?
居住登记是流动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三天以上半年以下,可进行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半年之后,满足条件就可以申领居住证。
具体申领条件:
1.合法稳定就业。取消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和“实际承包或持证经营满1年及以上”限制。指申请人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有记录备案的:
(1)在本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2)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
(3)在本市依法设立登记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依法持有各类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4)在本市签订农业(林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办理全民所有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证、签订集体所有水域(滩涂)渔业养殖承包合同,且实际承包或持证经营。
2.连续就读。取消了“就读满1年及以上”限制。指申请人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3. “合法稳定住所”条件不变。指申请人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
(1)本人或其同户近亲属拥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的房屋;
(2)居住在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用人单位自建集体宿舍或上述机构、单位向社会购买的居住房屋;
(3)居住他人出租房屋或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用人单位向社会租赁(1)的居住房屋,所居住房屋符合出租房屋管理相关规定。
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部门内部协查或者通过信息共享等途径查询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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