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地方特产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文件第十八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更多关于大丰社保的有关信息请点击《大丰社保专题》
TAG:大丰 失业人员 社保 失业保险金 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