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办理依据:《常州市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常政发[2003]99号)。
2、办理条件:外市人员与本市居民结婚后需来常共同生活,且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3、办理程序:向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市(区)公安(分)局审批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4、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5、其他项目: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6、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书面申请;
(2)结婚证;
(3)户籍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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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