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广西河池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子女等学生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内容
对全区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直接免学学费;对在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按照当地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二)审核认定
1.就读于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普通高中的学生,由高中学校统计数据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直接免除学费或享受免学费补助。
2.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新入学的库区移民子女填写《水库移民或水库移民子女身份认定表》,并经县(区)级水库移民工作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3.每学年经认定的库区移民子女填写《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申请表》,向所就读高中提出免学费申请。学校组织人员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库区移民子女获得免学费政策享受资格。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