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所需材料
1、 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
2、 放弃港澳身份书面声明
3、 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4、 拟定居地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
5、 申请人在内地生活所需经济来源证明。如有工作的提供工作证明,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和银行定期划账单,无生活来源的提供内地亲属赡养承诺书及银行定期划账单等
6、 原籍户口注销证明
7、 投靠内地亲属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拟投靠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同意申请人投靠定居的书面声明
8、 其他与申请事项相关的证明或说明材料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2、派出所审批中队领导进行审核
3、派出所领导进行审批
4、在窗口收缴申请人的《回乡证》、《港、澳身份证》并申请人发放户口簿
三、网上办理流程
访问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如果还没有登录帐号,先实名注册)→在首页事项查找栏里查找办理事项→点击在线申请→填写表单→上传相关电子材料(根据页面提示清单要求)→提交确认→凭业务受理号查询办件办理进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