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保障职工生育医疗待遇,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怀孕后,应持相关资料尽早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时,只需要选择产前检查医院,预登记分娩城市,不需要选定分娩医院。
1、选择在市内产检的:
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选定医疗机构办理:
(1)注明预产期的医院诊断妊娠的证明。
(2)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
(3)本市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2、选择在市外产检的:
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异地)》,并提供除第1点要求资料外的以下资料, 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
(1)长期派驻异地的职工提供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
(2)长期居住异地的职工提供证明长期居住在市外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常住地户口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常住地居住证、常住地村居委会证明选其一)。
3、需要变更产前检查医院的:
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申请表》,持身份证明及原就医确认单到参保所在社保机构办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