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填写市人社部门编制的《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表》、《大型仪器设备清单》、《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登记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等书面和电子表格各1份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门所属医疗机构还应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4、 《诊疗科目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另需提供《大型医用设备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有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另需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5、 营利性医疗机构另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6、 申请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另需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7、 开展住院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还需提供核定床位数证明材料,医院等级评审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8、 上年度《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机构调查制度》及《医疗卫生机构年报表》
9、 医疗服务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0、 提供前6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及社会保险费转账凭证和单位人员参保证明
11、 符合第七条规定的村卫生站只需提供《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表》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村卫生站医生《医师执业证书》或《乡村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人员参保证明
12、 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出具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
13、 医院地理位置草图(参考百度地图截图或手工描画)
二、窗口办理流程
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三、网上办理流程
访问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如果还没有登录帐号,先实名注册)→在首页事项查找栏里查找办理事项→点击在线申请→填写表单→上传相关电子材料(根据页面提示清单要求)→提交确认→凭业务受理号查询办件办理进度